【不動產新聞】違建獲補照 先行建造罰2萬
【記者黃福其/板橋報導】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未向北縣工務局申請,就在新店市青山鎮社區的兩層樓別墅增建,北縣府經民眾檢舉後勒令停工,鄭弘儀向縣府申請增建執照,一度因資料不全遭退件。不過鄭弘儀在上個月再補送資料後,縣府審核通過已發給建造,另因為鄭「先行建造」而開罰新台幣20,971元。
舊有建築擴增
罰兩萬多元是不是太少?北縣府代理工務局長柳宏典說,雖然罰鍰計算只有兩萬多元,因為鄭弘儀的違建,並非從無到有的新違建,而是舊有建築擴增違建,且增建面積及量體並不算大,一切是依據縣府規定開發。
「不因他是名人而比別人少,也不因他是名人而比別人多」。
罰款依造價千分之50開罰
據了解鄭弘儀申請地下一層、地上兩層共三層樓增建,面積為62.6平方公尺。由於鄭當初施工時未申請建造,縣府依照其申請面積、混泥土建材等,在參照「北縣工程造價標準表」,估算工程造價約41萬9,400元,依造價的千分之50開罰,訂出兩萬元罰鍰。
補申請增建執照
北縣府工務局10月15日接獲檢舉鄭弘儀的房子涉及違建,現場勘查卻有未經申請進行2樓陽台外推、1樓增建平台,當場勒令停工,並在10月29日送達違建認定通知書,要求依規定在30日內補申請增建執照。
北縣議員金介壽、李肇南後來到現場會勘,質疑縣府僅勒令停工,卻沒有複查,執法態度「遇到名嘴會轉彎」。
未佔用共用,容積未用盡,屬於程序違建
工務局表示因鄭的房屋基地未佔用其他住戶共用部分,且40%建蔽率使用33%, 120 %容積率只用掉66 %,依法可辦理補助,屬可補申請建造的「程序違建」,不屬即報即拆的「實質違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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