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時事】法律:罵律師「騙呷騙呷」不算誹謗2024 年 2 月 11 日新聞時事, 法律相關郭佳瑋律師連續告人不起訴,自擬悔過書說自己寬宏大量,感謝檢察官們明察秋毫!引經據典、見解精闢,將我們的心聲說出來了,奉勸大家「慎選律師」真的很重要!閱讀全文【新聞時事】法律:罵律師「騙呷騙呷」不算誹謗
【法院判決】怒嗆律師騙呷騙呷不起訴?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:104年度偵續二字第16號2022 年 8 月 12 日法律相關郭佳瑋擔任「律師」職務之人,對於勞工資遣事項,竟未保護勞工權益,僅基於資方立場而未公正處置等情,益見被告口出上開言語之當下客觀情狀,並非針對告訴人個人人格所為之辱罵。是以被告口出「掛著羊皮的狼」、「狐假虎威」等語,依前開說明,用詞固非典雅、允當,惟其乃係因與告訴人爭執人評會適法性之程序事項,基於勞工立場脫口說出之不雅言語,從實質上判斷,究非出於毫無依據之罵、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思閱讀全文【法院判決】怒嗆律師騙呷騙呷不起訴?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:104年度偵續二字第16號
【法院判決】爽罵律師騙呷騙呷不起訴?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處分書:105年度上聲議字第514號2022 年 8 月 3 日法律相關郭佳瑋當律師以合法掩護非法,係指執行律師職務之人將違法事項營造為合法情境,使人誤以為合法,以此方式欺壓勞工,至於「狐假虎威」、「掛者羊皮的狼」等語,依上所述,一般理解之正常意義指人藉權勢欺壓他人,表裡不一之意。閱讀全文【法院判決】爽罵律師騙呷騙呷不起訴?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處分書:105年度上聲議字第514號